南城 9 2026-03-27 20:54:24
1 、清河县关于公众落实疫情防控法律责任的通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2 、关于来清、返清报备和核酸检测的通告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凡是来清人员必须提前向目的地的分包责任单位或工作单位报备,责任单位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凡不主动报备的 ,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将按照防疫政策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3、关于强化疫情防控 、规范全县零工管理的通告加强核酸查验 。县内所有企业和个人在雇佣零工时 ,要第一时间查验所雇零工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对未如实查验或未如实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用工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取缔“马路零工市场” 。
4 、为科学精准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是强化主动报备。请以下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居住社区登记报备,配合落实排查、管控等防疫责任,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 ,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5、关于做好“五一 ”劳动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倡导“五一”期间就地过节 。为避免您往返途中感染病毒风险,我们倡导在外经商 、务工、学习、生活的清河县籍居民今年“五一”期间不返乡。在清广大居民要主动劝导在外亲属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 ,平平安安过“五一”。
6 、今冬明春清河县疫情防控将面临巨大压力 。为了全县广大居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双节 ”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重防护,勤监测。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 ,出入公共场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扫码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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